淀川河川公園介紹

淀川河川公園介紹

淀川河川公園是日本第一座國營河川公園,以淀川遼闊且豐富的自然環境為舞台。公園內有棒球場、網球場、田徑場等運動設施,也有自然地區、野草地區等充滿自然氣息的地區。

資訊

公園開放時間

河川公園全天都可自由進入。
停車場關閉時間會透過看板及園內廣播公告。(不同地區可能會採用不同的方式)
過了停車場關閉時間,就無法從停車場移出車輛,因此在公園活動時,請將整理收拾的時間也考量進去。

休館日

服務中心

守口服務中心
鳥飼服務中心 12月29日~1月3日
背割堤服務中心 12月29日~1月3日

開園時間・設施一覽

淀川河川公園內的停車場開放時間為上午9點~下午5點。
(但6月到8月為上午9點到下午7點。※背割堤地區除外)

※枚方地區下游、大塚地區、太間地區則從上午7點開始。 部分停車場的開放時間,會於週六日及例假日時變更。

禁止攜入物品

以下物品禁止或限制攜入淀川河川公園內。

分類 規範物品 可否攜入 備註
刀槍・火器類 刀槍類 × 木刀、竹劍、模型槍、弓箭等(包含仿製品)
火器類 × 煙火、液化石油氣等爆炸性、引火性高的物品及燃料等
運動用品 高爾夫用具 × 禁止打高爾夫球。
帳篷類 大型帳篷 運動會帳篷等大型帳篷需申請許可。
其他玩具 電動・附引擎模型 × 遙控飛機、無人機、引擎式遙控汽車等
音響機器 卡拉OK伴唱機 ×  
擴大機、麥克風 考量對周邊居民的影響之後,進行洽詢。

※其他恐怕會影響公園活動安全舒適性、有毀損公園設施的物品,禁止攜入。

公園使用注意事項

本公園致力於提昇使用者的行為規範。請勿做出以下行為。

  • 請勿做出造成其他公園使用者困擾的行為
  • 請勿使用繩索或地鋪等物品從事過度的佔位行為。敬請互相禮讓。

本公園內禁止從事下列行為。

  • 未經許可擺攤、舉辦集會或展覽
  • 非法佔據、非法建造、非法耕作、非法丟棄
  • 污損設施、用火
  • 濫用設施、設備
    (例):使用水龍頭清洗自家用車等
  • 進入本公園規定禁止進入的區域
  • 使用音響嚴重破壞其他使用者及沿岸居民的舒適度
  • 非公園使用者、河川使用者而使用停車場
  • 在公園開放時間以外的時間使用停車場
  • 在指定停車場以外的地方(堤防、園內道路、坡道等)停車
  • 未經許可將汽車、機車、輕型機車等車輛駛入公園內
  • 練習高爾夫球、未繫繩蹓狗等造成其他使用者危險的行為
  • 使用遙控機器(尤其是飛機、無人機、引擎式遙控汽車)
  • 在指定地點以外的地方從事棒球、足球比賽等被認定具有排他性、獨佔性的行為

在本公園內使用烤肉廣場時,請遵守以下行為。

  • 只能在指定區域內進行。
  • 不可使用直接原地生火的方式來烤肉。(應使用附腳座的爐子)
  • 點燃的木炭應使用水澆熄,並將使用後的木炭帶回。
  • 公園內的水龍頭不可用在烹煮、清洗爐子及餐具等用途。
  • 使用時請務必遵守當地管理員的指示。
  • 遵守停車場使用時間,預先完成整理收拾工作。
  • 為了維護公園清潔,回去之前請撿起使用地點周邊的垃圾。

舉辦活動、外景拍攝

淀川河川公園可舉辦馬拉松大賽、各種運動比賽、娛樂活動等各式各樣的活動,也可作為外景拍攝、攝影的會場使用。
在公園內舉辦活動(比賽、集會、展覽等類型的活動)、外景拍攝、攝影等,必須依循規定手續申請。要舉辦大型活動,請在舉辦時間的至少3個月前與淀川河川公園管理中心洽詢。

申請小型活動、外景拍攝

小型活動的對象

小型活動指的是符合以下所有條件的活動。

  1. 在草地或野草地區舉辦的娛樂活動等
    例:自然觀察會、寫生會
  2. 使用面積未滿5,000㎡,使用人數20人以上、未滿500人
  3. 期間僅限1天。依照公園使用時間進行。
  4. 帳篷等臨時架設物總面積未滿20㎡

小型活動申請辦法

如欲舉辦符合以上條件的活動,請依循下列手續進行申請。

  1. 下載公園暫時使用申請書的格式,填寫必要事項。
  2. 下載使用地區的位置圖資料,明確標示使用範圍。
  3. 請將以上1、2項的文件與實施概要資料(格式自由)提交至最接近的服務中心(守口、太間、鳥飼、背割堤)。(請至少於舉辦日的1個月前繳交。)
    又,提交時請事先打電話聯絡。

舉辦小型活動注意事項

  1. 小型活動舉辦時不可具有排他性或獨佔性。舉辦時請勿妨礙其他使用者使用公園。
  2. 如果事前沒有進行申請手續而舉辦,有可能當場禁止使用公園場地。
  3. 參加人數未滿20人的活動,不需特別的申請手續。請勿妨礙其他使用者使用公園。
  4. 人數不多的Cosplay攝影等非營利目的之外景拍攝,則不需特別申請手續。

以下行為原則上不予許可。

  1. 以營利為目的的商品販售或分發、集會、展覽及表演
  2. 缺乏公共性質的募款或聯署活動
  3. 與本公園使用或本公園無關的調查
  4. 用作運動設施的代替場地
    (例)應在運動設施進行的棒球練習,因為借不到運動設施,而以草地作為代替場地使用的行為等
  5. 使用車輛的活動
  6. 被判定損害公園使用安全及舒適性的活動
  7. 被判定申請者對於意外發生或公園設施損害缺乏負責能力
  8. 申請人及申請團體相關人士符合防治暴力集團成員不當行為等相關法律第2條第2號規定之暴力集團及同條第6號規定之暴力集團成員
  9. 本公園管理者認定在公園使用或管理上不適宜的活動

大型活動申請

如欲舉辦超過上述小型活動規模的活動,需依都市公園法規定申請。請在舉辦日的至少3個月前洽詢。
如果是可舉辦的活動,會請申請者到管理中心,由負責人員說明申請文件並確認內容。詳情請洽詢淀川河川公園管理中心企劃營運課營運人員。
如果是需要周邊警備計畫的活動,有可能需要花1年以上的時間確認內容。

超過20人的團體使用時的請求

淀川河川公園為了掌握預定入園的團體,確保安全,並在緊急時可順利採取因應措施,會請求入園團體提交公園暫時使用申請書。

團體對象

預定入園人數超過20人的團體

申請方法

請依循以下手續申請。

  1. 下載公園暫時使用申請書的格式,填寫必要事項。
  2. 下載使用地區的位置圖資料,明確標示使用範圍。
  3. 請將以上1、2文件與實施概要資料(格式自由)提交至最接近的服務中心(守口、太間、鳥飼、背割堤)。(請至少於舉辦日的1個月前繳交。)
    又,提交時請事先打電話聯絡。
團體入園注意事項

請依循以下手續申請。

  1. 提出這項申請並不代表可從事排他性、獨佔性的活動。入園時請勿妨礙其他使用者的使用。
  2. 入園時,請事先確認各地區最接近的管理所、服務中心地點。
  3. 不接受只以本公園停車場為使用目的之團體使用。
  4. 有些地區無法利用包含小型巴士在內的大型巴士入園。如欲利用巴士入園,請務必事先洽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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